市井之臣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耽美小说网www.12views.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五一假期的第四天黄正毅和黄希麦他俩就到了相看两厌的地步了,大的嫌小的出去跟个小土匪似的,看到什么都想买、看到什么都要玩,小的则嫌大的什么都不让买、什么都不让玩。

这天早上黄希麦闹着不让郑潇下车去上班,强烈表示自己不要和爸爸在一起,那嫌弃的眼神就跟黄正毅是她后爸一样。

当然黄正毅看她的眼神也不友善,每当黄希麦说一句,“我一点儿都不想跟你一起玩”,黄正毅就会回她一句,“你以为我很想跟你一起玩吗?”

作为旁观者的郑潇当然不会帮着黄希麦,因为她很清楚只要她帮着说了一句好话,黄正毅就会撂挑子让她自己带。

她要上班怎么带?所以她只能劝黄希麦听爸爸的话,并承诺等她休假的时候带她去黄正毅不同意带她去玩的赶海亲子乐园。

她这话自然有足够的吸引力,黄希麦听了后情绪稳定了不少,但表面上好像还是不愿意搭理黄正毅。

郑潇觉得这样已经很好了,至少俩人没再用言语攻击对方了,黄希麦也不再闹着不让她去上班了。

这些天她都是跟着黄正毅他们一起吃的午饭,饭后黄正毅会带着黄希麦去公园或是商场玩,前两天黄希麦玩得还挺开心的,但从昨天开始她就在她面前透露黄正毅这也不给她买那也不让她玩了。

中午吃饭时郑潇问黄正毅:“下午你俩怎么安排的?”

黄正毅扒拉着碗里的饭菜,等嘴里的食物都咽下肚后才慢吞吞的说了一句:“没安排”

郑潇闻言思考片刻后又继续说道:“那你们回去把家里收拾一下吧,爸他们应该也快回来了。”

这些天家里的卫生她是一天都没做过,虽然白天他们仨基本都不在家,但晚上他们都要回去的呀。

她和黄正毅还好,不会乱放乱扔,可黄希麦是一个非常没有收拾的人,用了的东西不会自觉放回原位,总是随手乱放。

听到让收拾家里的黄正毅也没拒绝,但郑潇能看出来他应该有些不愿意,她也能理解,毕竟没有人会喜欢做家务。

可家务活总得有人干吧?他既不上班也不带孩子出去玩,那他干不也是应该的吗?

但想着让他一个人干他肯定心里有怨,所以她把目光看向了一直在认真吃饭的黄希麦,然后说道:“麦麦,等下回去把你的玩具都收回玩具屋,还有把茶几上、沙发上你画的水彩画都擦干净。”

怕她不答应,郑潇又故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言情小说推荐阅读 More+
穿越后,我男女通吃

穿越后,我男女通吃

春春鱼
前世苏钦朝本身就是双,却一直没有机会实现。 一朝穿越,他终于可以凭借自己男人的身份去娶妻生子... 这是一个历史上从未出现的朝代,武朝,第一任女皇是武则天的女儿,太平公主李令月。 在这个时空,她打败了李隆基,顺利的登上皇位。 本来苏钦朝有想过考科举,他以为前世语文成绩一直名列前茅,科举应该也不难,不就是背吗? 哪知拿起书一看,全是文言文,哪怕他记忆力惊人,也学的磕磕绊绊。 直到18岁才勉强考了个吊
言情 连载 52万字
无限:欢迎来到迷雾商店

无限:欢迎来到迷雾商店

猫狸
444路末班车(完成)幸福小区(完成) 异变洛丽玛丝酒店(完成)虹槐鬼校(完成) 雾中城(进行中) 诡异视人类为食物,他视诡异为填充货架之物。 被称为“妖孽”的苏白倒在了无限噩梦游戏的最后一关。 再睁开眼睛,他已经回到了十年前,除了弱不禁风的身体之外一无所有……才怪。 至少还有一张当初为了活命与诡异之物签下的婚书跟着他一起回来了……还有,这家跟在他身后的店算是……聘礼?
言情 连载 95万字
我一个神豪,当渣男很合理吧

我一个神豪,当渣男很合理吧

鱼山成神
+++ 重生后的江城由于拒绝王姐富婆快乐球的召唤获得梦想成真系统。 老爸:我的儿子投资眼光就是好。 老妈:还没上大学年收入就超过你老爸,不愧是我的儿子。 得到系统后江诚才知道原来人生可以过的如此的随心所欲。 顶级豪车全款买!未来流量女星他随手就签约! 他是人见人爱的校园男神! 他是富可敌国的商业大亨! 他是威震四方的冷面大佬!
言情 连载 0万字
让你顶替我男友,你征服我家人

让你顶替我男友,你征服我家人

小花妹
穿越平行世界,江夏获得了‘最强宠妻系统’。 却莫名奇妙,将原身的老板,当今花旦,绑定成了宠妻对象。 就在大家以为江夏一定是个吃软饭的小白脸的时候。 江夏却凭借着系统,不仅制霸了整个娱乐圈。 甚至建立起了一座富可敌国的商业帝国。 超级导演岳父:“江夏,你别再努力了,你再优秀下去,我女儿配不上你了。” 影后岳母:“哈哈!这个女婿我相当满意,是我家千歌高攀了。” 功夫巨星大舅子:“千歌啊!不是哥说你,你
言情 连载 37万字
太子童养媳,青梅姐姐千娇百媚

太子童养媳,青梅姐姐千娇百媚

是蛮夷呐
1v1双洁。(女主不傻白甜) 她本是小县之中的孤乞。 那日,她想去香火旺盛的庙里混点供食,半路上撞见一群人在追杀一对母子,初见那小男孩之时,她便觉得他很好看,他母亲求她救他们。 可她只是一个十一岁的孤乞,无能为力,她惜命,不想淌这趟混水。 “你若救下太子本宫许你太子妃之位。”原来,那华贵的妇人竟然是皇后,漂亮小男孩是太子。 太子童养媳还是乞丐? 她略微挣扎了一下,选了前者。
言情 连载 42万字